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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知

时间:2013-03-19 10:55:03 来源: 作者: 阅读:

附件1-3根据研究生处对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评定等工作的要求,为提高经济学院学位论文质量,规范论文管理工作,保证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答辩须知,请各位导师、答辩秘书和毕业研究生认真执行落实。

一、毕业资格审查

318-325日,毕业研究生向研究生秘书提交《毕业资格审查表》和课程成绩单3份。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班主任和导师对本届毕业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进行严格审查;

2、导师要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认真审定,并对其学术道德情况做出评价;

3、研究生秘书对本届毕业生完成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情况进行审查;对学费及住宿费是否交清等情况进行审查;

4、将审查结果填入《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报研究生处审批。凡不符合毕业要求的,一律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毕业论文初稿提交

322日之前,毕业研究生向导师提交毕业论文,导师进行评阅修改,同意论文定稿后于325日之前签发《学位论文定稿审批表》(下载地址:信阳师范学院网站教学信息研究生教育学位工作申请学位相关材料。毕业研究生将签字后的《学位论文定稿审批表》交至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汇总上报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325-329日,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审批后,由研究生秘书汇总学位论文电子版初稿送交研究生处培养科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30%者,方可参加论文预答辩和送审。逾期不参加学位论文检测,不能申请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上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初稿要求:Word格式,论文格式参照信阳师范学院学位论文规范要求,删去论文中的图片,命名规则为:学院号-学号-作者姓名,例如:01-20092101002-李三.doc

四、学位论文预答辩

凡申请我校硕士学位(包括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者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申请程序。预答辩时间安排在45-47日之间,具体时间待通知。

经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选题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或具有硕导资格的高级技术人员)35人组成预答辩小组,预答辩由预答辩小组组长主持。学位论文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答辩人陈述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现场回答问题,答辩人的答辩过程不少于30分钟。预答辩小组严格、认真审查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规范情况,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预答辩小组采取评议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并将意见填入《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及评议表》,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后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审核通过后归入学生的学位档案保存。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预答辩如未获通过,答辩人须至少半年后再次申请重新进行预答辩。

五、毕业论文评审

148-410日,经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在论文定稿审批表签字同意后,毕业研究生将装订成册的3本论文交至研究生秘书。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其中一份评阅由研究生处组织100%“双盲评审,另一份评阅由各培养学院组织。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按要求组织评审。

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相关要求:

1)学位论文必须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学位论文规范》(20102月修订)要求撰写,可参照前述研究生处网站上《申请学位相关材料》中的论文示例),未按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论文一律不予接收

2)学位论文一式一份按照学校论文要求打印好,装订成册;《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双面打印)单独打印一份;

3)论文的扉页、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页、《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页及其他地方不得出现研究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删去致谢页;研究生发表论文注明是第几作者即可,不要出现作者和他人姓名。

2413-54日,论文评阅意见书返回后,学院将会通知学生能否参加答辩。如有1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再增聘1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累计有2名评阅人同意答辩,则获得答辩资格。如累计有2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不能安排论文答辩,本次学位申请无效,论文作者须根据评阅人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重新提出学位申请(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仅限一次),修改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但不超过一年。

六、毕业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资格申请与审批。接到同意答辩通知的学生尽快与答辩秘书取得联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和答辩时间由学院统一决定。学生本人带上所有已填好的《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等所有答辩材料到研究生秘书处办理答辩手续和资格审查。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者还要到研究生处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答辩。

2、毕业论文修改。54-57日,根据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论文,重新打印装订后交6本至研究生秘书以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评阅。

3、毕业论文答辩。57-515日,学院组织论文答辩。5日前向研究生处报送《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表》,答辩3天前要张贴答辩海报,在学院网站上发布《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4、毕业论文最后修改。516-518日,论文答辩后,研究生根据答辩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提交最终定稿论文6份(学院存档2份,研究生处存档2份,图书馆存档2份)。研究生拿发表论文原件找研究生秘书进行科研成果统计与奖励。

5、优秀研究生毕业论文评选。519-525日,按经济学院全日制毕业生人数10%的比例确定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人选。20日前上报研究生处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对学位授予工作进行总结,向研究生处提交拟授予硕士学位名单及相关材料。

七、学位评定与学术不端行为复检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经济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本分委员会所属学科、专业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毕业论文质量和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作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2、学术不端行为复检。研究生处对各学院上交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复检,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30%者,方可参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文字重合率30%者,取消本次申请学位资格。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校行文公布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向学位获得者颁发学位证书,并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

八、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及优秀表彰

61-610日,学校行文公布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向学位获得者颁发学位证书,并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

九、材料归档

610日之前,经济学院研究生秘书按照《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毕业材料清单(全日制/非全日制)》所列材料,完善好相关内容,收齐后统一上交研究生处培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