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高校教职工及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关于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加强教职工及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要组织教职工开展集体教学、科研或文体活动,并严格考勤,确保人人在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开展集体活动的,在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段内,由学院、处室负责人以点名登记等方式准确摸清人员动态。同时加强对全体学生考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离校,确需请假的,应核清真实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追查,直至查清。
二、仔细排查,严禁内部教职工参于考研辅导,严禁提供设施场所给考研辅导活动。同时,对相关学生开展专门性教育活动,引导其认真学习,注重平时积累,提高自身素质能力,自觉抵制片面应试倾向,克服过度依赖考研辅导活动的心理,纠正盲目参加考研辅导活动的倾向,谨防上当受骗。
三、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作弊违法犯罪的法律条款以及教育部、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中有关考试舞弊的规定,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推送“诚信考试、作弊入刑”相关内容,加强教育效果。使教职工和考生充分认清涉考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引导教职工和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慎帮助他人有偿或无偿解答问题,避免在未知状态下涉入舞弊活动。
四、协助学校做好校园环境检查,如发现组织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考试答案或作弊器材等可疑人员、小广告等线索,要及时报告、清理。
五、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要求,责任到人。对发现有参与助考、替考等作弊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和《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对所在单位、处室相关领导,要依法追究其领导责任。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通知精神,积极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我校师生不出问题,切实维护研考公平公正。
人事处
教务处
研究生处
学生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