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在教代会召开之前,须向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教代会代表要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教代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会认真组织代表征集提案,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为学校发展建设献计献策。
提案要求:
1、提案应围绕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2、提案内容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要服从服务于我校改革发展的大局;
3、提案内容要具体,一事一案,写清案由及建议措施;
4、属于教代会职能以外的内容,或针对单位个人以及解决个人问题的提案,一般不予立案;
5、每项提案应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
6、提案由商学院工会收集后于2017年1月8前送交校工会,过期不候。
商学院工会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