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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时间:2016-03-16 16:02:05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做好本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根据校研究生处工作安排,现将经济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和面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机构,组建复试领导小组。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资格审查 (2)体检 (3)外语水平复试(4)专业复试考核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复试考生须进行体检并交纳体检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在校医院进行。

(2)思想品德考核由我院党总支负责,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方法是:在专业面试时,通过口头询问的方式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并填写复试基本情况表;在确定拟录取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并详细查档,凡考生受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3)外语水平复试为笔试(含听力)共100分,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安排。

(4)专业复试考核

1、政治经济学专业:复试《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加试《财政学》和《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

2、西方经济学专业:复试《发展经济学》;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加试《财政学》和《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

3、世界经济学专业:复试《国际经济学》;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加试《财政学》和《国际贸易》。

4、思政专业硕士:复试《政治经济学》;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加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和《毛泽东思想概论》

专业基础复试含笔试和综合面试,总计100分,按7:3比例确定。专业基础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同等学力(指专科毕业生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跨学科考生加试含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各1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课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加试不合格(两门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日程安排

1、3月25日到经济学院506(最西边)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相关证件,包括: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领取体检表复试情况表。表格填写时,专业和学院填写复试专业及所在学院,准考证号填写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上述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到我院交验有关证书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我院资格审查完毕后将所有复试考生的复印件按考生装订后交研究生处一份留存。

资格审查时将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这些信息将上报教育部,上报后不得改动。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复试日程安排详表

序号

时    间

事   项

地    点

1

3月25日(周五)

经济学院报到、资格审查

经管楼五楼最西边

2

3月26日(周六)上午8:30-10:30

英语(含听力)、日语、法语、俄语等笔试

社科楼(120、121教室)

3

3月26日(周六)下午3:30-5:30

专业课笔试

社科楼(120、121教室)

4

3月27日(周日)上午

专业面试、思想品德考核

经管楼五楼会议室

5

3月27日(周日)下午

同等学力加试

    (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经济学院502教室

6

3月28日(周一)早上

体检

校医院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复试结果,考生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在统计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后,经管学院复试小组初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录取基本原则为(1)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经济学学科的优先;(2)同等条件下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

   

                                                                  经济学院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