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经济学院2014年
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单 位 代 码:10477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 政编 码:464000 联系部门:信阳师范学院经济学院
联 系电 话:(0376)6390726 联系 人:袁老师
联 系邮 箱:yuanqinglu@126.com
普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复试和加试科目 |
001 经济学院(6390726,6390981)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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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1政治经济学 01 当代中国经济理论与实践 02 经济发展理论与政策 |
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经济学 |
复试: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加试:①财政学②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 |
020104西方经济学 01经济增长与社会保障 02宏观经济理论及应用 03现代企业理论与实务 |
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经济学 |
复试:发展经济学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加试:①财政学②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 |
020105世界经济 01跨国公司与国际投资 02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
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经济学 |
复试:国际经济学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加试:①财政学②国际贸易 |
普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451教育硕士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复试和加试科目 |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24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
复试:政治经济学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加试:①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②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10月10-31日)自行登陆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进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考时应认真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招办、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三、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在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2、11月10-14日报考人员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交费照相并确认数据。
3、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点的统一安排办理报名手续,核对网报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
2、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五、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在春节前两周左右,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见考生准考证。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全国指定的统一考试地点。
7、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
8、对以同等学力资格和跨学科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六、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可以在录取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批准后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生,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为2年,化学工程专业学制为3年。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
非定向硕士生主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备注:根据教育部教学〔2012〕9号文件的精神,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生如需对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进行咨询,请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各学院最终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实际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