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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2-03-16 00:00:00 来源: 作者: 阅读:

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9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200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了确保我校申报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其他课题采用会议评审制度。申报招标课题和会议评审课题互不交叉,申请者只能从中选一。教育部规划课题另行组织申报。   二、资助金额 申请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15万元、一般课题8万元和青年基金课题6.4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2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1万元。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 三、申报要求 1、选题:教育科学研究要全面落实和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推进教育理论创新,以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建设中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同时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形成精品力作;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课题指南》中列出的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即为研究课题名称,申请人可按题申报。这部分课题所列的内容要点是对研究内容和方法的具体要求,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完成。会议评审课题的内容提示是供申请人选题时参照的领域和方向,申请人可按要求具体设计课题名称和内容;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会议评审课题。 2、完成时间、成果形式: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要求必须包括研究报告、论文。 3、申报资格: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得到同级别基金项目教育学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时间均以结题证书注明时间为准。 4、填表要求: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活页论证表》8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逐级报送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四、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申请人须在2009年3月15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活页论证表》8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 联系人:科研处社会科学科:李军辉  电话:6390735。   附申报材料下载网址: 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file.jsp?id=1233457828859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