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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周调研制度

时间:2012-04-01 09:19:26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了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方便学生管理与思想教育,特制定辅导员(班主任)周调研制度。

一、年级辅导员(班级班主任)要关心学生的学习和进步,每周必须到学生上课教室检查学生上课情况,清点上课人数,核查缺勤人员名单与原因。

二、各年级辅导员(班级班主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每四周(每月)必须全面深入到自己所负责的年级或者班级学生宿舍一次,检查学生住宿情况,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宿舍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等,自觉做到不晚归,不外宿,不通宵上网聊天,不留宿异性和校外人员,不损坏学习和生活场所的公共财物,不私接电源,不在寝楼和宿舍生火取暖做饭,不乱涂乱写乱张贴,保持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幽雅与整洁,争当文明学生,争创先进集体。

三、坚持与学生谈心制度,认真作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贫困生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建立班级贫困生档案、心理健康教育档案。每周定期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和掌握学生最新的思想动态及生活困难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作好学生的思想疏导工作和实际困难解决工作。

四、辅导员(班主任)在开展周调研活动中,要认真及时地解决学生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对于学生比较关注的问题、反映集中的问题、突出或者重要的问题,自己解决不了的,要认真作好记录,并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及时上报经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五、每学期开学时,学院为学生工作专职辅导员(班主任)配发《周调研记录本》,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周调研活动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记录要详实规范,每月上交党总支办公室查阅一次;辅导员(班主任)的周调研情况是学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期结束,专职辅导员(班主任)要上交《周调研记录本》,由党总支办公室统一保存备查。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