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等文件要求,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党委研究讨论,拟确定余明园等18人为我院2025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拟发展名单:余明园 张改 刘淑瑞 李欣洋 赵凌苗 段旭萍 孙一丹 施谨彤 崔鑫雨 王晓蕊 张一帆 田琰 胡容 祝一鸣 李柯蒙 康佳倩 章倩倩 梅君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4月2日17:00
如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或标准,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实名向信阳师范大学党委和商学院党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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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信阳师范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