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信阳师范大学202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意见》,严格依照《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信院字〔2023〕52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2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5号)、《信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信院字〔2023〕53号)的有关规定,我院积极组织,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现将国家奖学金名单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公示,自公布之日起,学生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商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反映。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五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节假日不休,如有异议,须于2026年9月24日18:00前向商学院经管楼517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76—6391218地点:商学院517办公室
信阳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