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严格依照《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信院字〔2023〕52号)、《信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信院字〔2023〕53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院积极组织,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最终共评选出校级一等奖学金42人,校级二等奖学金73人,校级三等奖学金136人。公示名单见附录。
自公布之日起,学生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商学院团委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
联系电话:6390990
地点:商学院50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