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坚决杜绝我院学生违规报考、参与作弊和替考行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组织好今年的高考工作、确保高考安全是当前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各班要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努力为高考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加强纪律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涉考内容的宣传力度,要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无声入场”、统一文具、人脸识别以及指纹、照片、身份证比对验证等有效措施,企图舞弊者不仅难以得逞,而且难逃惩处。对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只要在考前主动退出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请假手续。高考期间,各班要坚持正常上课和集体活动,加强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学生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逐一确认离校学生去向。有条件的班级统一安排学生集体活动,不具备集体活动条件的,要在每天上、下午高考考试期间点名核查,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登记造册,以备核查。
四、加强源头治理,做好舞弊防范。如发现校园内有兜售作弊器材、售卖考试答案、招募枪手、组织替考、非法助考等广告信息要及时清理,对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要及时报告。学校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保护和奖励。
请各班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班每位学生(包括研究生),切实落实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商学院
2018年6月4日